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和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切实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人采购行为,促进各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质效,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9月18日
下一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