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8:05 浏览数:次 来源:
郝帮滔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政策效能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是稳住经济大盘和促进充分就业的必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升政策效能对助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更具有特殊意义。”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付晓枫在19届政府采购集采大会上用实打实的数字展示出内蒙古自治区为优化营商环境所做的努力:制定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36项、采购文件范本5类、常见违法违规清单81项、内部控制事项清单37项、监督预警规则68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52条、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措施36条……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 付晓枫
“数控”替“人管” 营商环境更便利、更公平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依托“全区一张网”一方面推行采购业务“网上办、一次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供应商入库、代理机构登记、专家注册等事项均实现“一网登记、全区共享”,实现各类采购主体全部业务“一网通办”,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系统、监督预警管理系统等12大子系统和专家库、代理机构库、供应商库、采购人库等7大基础库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供应商入驻实行“信用+承诺制”,放开准入、简化程序,政府采购更加便捷。此外,依托“全区一张网”推行远程开标和不见面开标。据统计,该区已实施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2.5万个。
付晓枫告诉记者,为确保所有供应商能够平等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采购人未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未依法公开采购合同、未及时支付资金,供应商串通投标或恶意串通等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81项,划清“红线”、标明“禁区”。出台了在线监督预警规则68项,对违规行为视严重程度进行“黄灯”“橙灯”“红灯”预警,管理效能显著提升。
网上受理投诉 开拓行政裁决新局面
付晓枫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顺利通过财政部、司法部验收并被给予充分肯定,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得到广泛认可。
据统计,2023年,自治区本级处理投诉64件,行政复议仅1件,有效维护和保障了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的合法权利。在健全完成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构、人员配备的基础上,持续建章立制,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不断畅通供应商权利救济通道。推行投诉处理事项网上受理,线上完成审查、质证、裁决、公示、归档,大幅提升投诉处理效能。
连续6年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超过70%
“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一直以来都是创造就业、带动经济活力的重要支撑。”付晓枫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一直很重视扶持中小企业,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对400万元以上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2022年1月云平台金融服务模块上线以来,累计为上百家中小企业进行合同融资超7亿元,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推广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减少市场主体资金占用3.7亿元。内蒙古自治区已连续6年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全区政府采购实际资金规模的比例超过70%。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财政部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兄弟省市关心指导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的结果。下一步,我区将巩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果,促进‘制度+技术’优势深度融合融通、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依托‘全区一张网’促进采购业务‘一网通办’更加便捷,监管事项‘一网统管’更加完善,推进政府采购‘一件事一次办’提速增效,持续提升政府采购政策效能。”付晓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