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14 浏览数:次 来源:
李璞
日前,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关于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的通知(以下简称《大纲》),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产出或服务效果、建设运营效率、风险防范控制等方面,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和传统政府投资模式在投入产出、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对项目是否适合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进行论证。
《大纲》要求,应明确特许经营者选择方式。鼓励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如果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明确原因和依据。
《大纲》明确,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和产业项目,以及没有经营收入的公益项目,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不得将以上类型中无关联关系的项目相互“打捆”,或者与适合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打捆”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厂网一体化的污水管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等项目,综合交通运输多式联运的公水联运、公铁联运等项目,以及依托项目自身开展多元化开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可以综合平衡项目收益,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对于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应参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明确民营企业持股要求或参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