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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开展2026-2027年度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22:07   浏览数:次   来源:  

各采购人、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给政府采购各方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展印刷服务品目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工作,持续提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质效,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协商并决定将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采用“区市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一方征集,结果共享。现就采购需求向各采购人、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请结合行业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一、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采购

二、征求意见内容

印刷服务相关需求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

三、意见回复截止时间和方式

如对通知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1月21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将反馈意见发送至329616831@qq.com邮箱,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发送至695356608@qq.com邮箱,反馈意见以电子文档(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份)格式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无意见也需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征求意见活动仅为征集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使用,非资格预审,不确定为最终采购依据。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2.无论征求意见单位是否采用,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材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对所有自愿递交征集资料的投递人,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欢迎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云锦鸿 、李贞  

联系电话:0471-5332653、0471-598812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最高限价表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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