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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政府采购装修里的那些事儿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4:51   浏览数:次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张舒慧

在政府采购领域,假期往往是各预算单位开展装修的不二选择。但在正式装修前,还需搞清楚政府采购装修里的那些事儿。

比如,在什么情形下的装修、拆除、修缮属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的范畴?如何界定“相关”概念?若一栋楼体原已建成但属于毛坯状态,对其进行装修是否属于“相关”?对原来的装修风格全部大改,但不变动主体结构,是否属于“相关”?采购金额大概600万元,对毛坯楼体的装修是否需要公开招标?对此,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综合考虑相关性

“一般而言,装修、拆除、修缮是否属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需要综合考虑这些活动与建筑物或构筑物主体结构改变的直接相关性和间接相关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原高级工程师马正红表示,如果装修、拆除、修缮改变了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则属于直接相关。

据介绍,对于装修而言,如果没有改变主体结构或功能的重大调整,装修活动只是涉及对建筑物内部空间布局、装饰风格改变,则属于“不相关”。如果涉及主体结构或功能的重大改变,则被视为与新建、改建、扩建相关的装修活动。

对于拆除而言,如果拆除活动涉及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部分结构或全部结构的拆除,或者拆除是为了给后续的改建、扩建项目腾出空间或作为结构修复的前置条件,那么这些拆除活动与主体结构的改变具有紧密联系,属于“相关”。

对于修缮而言,修缮活动一般都旨在恢复或保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当修缮涉及对主体结构的加固、修复或替换时,这显然与主体结构的改变直接相关。如果修缮活动涉及功能性的重大改变,如增设电梯及井道、改善通风照明等,这些活动虽然不直接改变主体结构,但也可能属于间接相关。

“如果装修、拆除、修缮活动直接涉及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结构改变,如结构加固、扩建基础等,那么其显然属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范畴。然而,当这些活动不直接改变主体结构,但令建筑物整体使用功能提升、结构安全维护或重大功能改变时,也可能被视为与新建、改建、扩建相关的活动。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决策。”马正红表示。

分类讨论是否招标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专职专家岳小川认为,对已经竣工的建筑进行精装修,或者对已经使用多年的建筑进行装修,则属于单独的装修工程。单独的装修工程不是必须要招标的。比如,对原来的装修风格全部大改,但不变动主体结构,不动承重结构,不改变使用功能,不动上下水,不改消防,就与新建、改建、扩建无关,可以不招标。

以一个毛坯楼体的装修项目为例,采购金额大概600万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实践中,项目实施单位认为,这属于单独装修,可以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但采购人认为,对毛坯房的装修,应当属于与建筑物相关的公开招标的范围。

对此,马正红认为,如果装修没有改变其原来的使用功能,仅仅是内部装修布局的改变,属于“不相关”。如果原来功能是毛坯厂房,现在装修改变为其他的使用功能,如改变为办公楼、酒店等,就是“相关”。对原来的装修风格全部大改,但不涉及主体结构改变或使用功能的改变,属于“不相关”。

“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改扩’无关的,无论金额多少,都不得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而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总结说。

“考虑到毛坯状态一般不具备使用功能,故装修是必须的,属于新建工程的一部分。而新建工程达到400万元的,属于必须招标的范畴。”岳小川表示。


来   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编   辑|张舒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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