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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竞争性磋商项目,就能不磋商吗?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7:07   浏览数:次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  

原创张建芳

“现在竞争性磋商的项目那么多,真正严格执行磋商程序的项目少之又少,尤其是电子化磋商项目,基本没有磋商环节。”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以下简称214号文)第十九条明确,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这里的“集中”,其内涵丰富且关键,可从两个维度进行解析。首先,从团队协作的层面看,“集中”意味着磋商小组的成员需汇聚一堂,围绕磋商文件的核心内容及实际磋商进展,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乃至合同草案的条款进行实质性的调整与优化。这一过程要求成员间紧密合作,共同就这些变动内容达成共识,确保磋商方向的统一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其次,从磋商策略与执行的角度看,“集中”还体现为在采购人代表对实质性变动内容予以确认后,磋商小组作为一个整体,再与单一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直接磋商。这种模式下,磋商双方通过一轮或多轮的策略博弈、相互妥协,旨在寻找双方利益的最佳契合点,最终实现磋商的圆满成功。这一过程不仅考验着磋商小组的智慧与策略,也彰显了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业内人士曾咨询如下问题:现阶段推行电子化不见面评审,如果平台本身不支持复杂磋商或者供应商无法靠文字回复,无法与供应商语音或者其他方式沟通,磋商因无法详细沟通产生的问题如何处理?可以看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在电子化平台遭遇了“水土不服”,无论是通过电子标进行磋商,还是供应商通过电子标报价,效果均不尽人意。电子化远程异地评审时,传统的“集中”磋商面临着诸多挑战。因为在这种场景下,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分布于不同地域,要实现多人同屏实时交流,对采购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电子化平台均有高要求。电子化平台如何确保音视频同步切换的流畅性?如何保障磋商过程的顺畅进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陈辉告诉记者,现阶段因技术限制,电子化平台竞争性磋商仍难以达到理想的磋商效果。

实践中,因为网络要求、平台功能限制等原因很多通过电子化平台开展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并未严格遵循竞争性磋商程序。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孙敏认为,虽然有些项目磋商也能有评审结果,但那些项目本身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严格适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供方案并在磋商过程中明确采购需求。即便是在电子化平台开展的竞争性磋商项目,省掉竞争性磋商程序也是违规的。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标办主任刘阳认为,如果电子化平台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的要求,要避免一刀切远程异地评审,也可以进一步对电子化平台完善升级,允许评审专家通过视频方式与单一供应商集中磋商。

在电子化平台开展竞争性磋商项目,供应商多轮报价也存在挑战。由于供应商可能因网络状况、设备故障等多种因素无法确保实时在线,报价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面临考验。一些地方采取的做法是,若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则评审专家会沿用其首轮报价。但这种做法忽视了磋商过程中采购需求变化对供应商报价的潜在影响,可能导致最终报价偏离市场实际情况,损害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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