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中国政府采购
问:如果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来推荐供应商,是否有前置限定条款?比如,是否只有有特殊需求的项目才能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推荐供应商的理由是否需要进行明确?
答:采用评审专家和采购人共同推荐供应商的项目,没有前置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这种方式选择供应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因此,应当明确推荐供应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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