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统梳理了湖北省武汉市在框架协议采购两阶段管理中的实践经验,聚焦于交易行为规范化、采购流程便捷化、履约管理常态化三大维度,详细介绍了其在制度设计、平台建设、数据互通、信息公开、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具体举措,为各地推广框架协议采购提供了可参照、可操作的实践路径。
框架协议采购作为第七种政府采购方式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后,湖北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征集人,在湖北省率先进入框架协议采购阶段。2023年,中心启动了服务器、台式计算机、资产评估服务和法律服务等27个集中采购品目的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成交金额达1.3753亿元;2024年,中心新增条码打印机和LED显示屏,将29个集中采购品目纳入框架协议采购,成交金额达2.3061亿元。该采购方式与之前六种采购方式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具备两阶段特征。第一阶段,征集人(即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
按照两阶段特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征集人除了完成第一阶段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外,还需要在第二阶段组织落实框架协议履行过程中应尽的七项职责,包括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对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对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进行审核、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成交结果,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下面笔者将结合湖北省武汉市近两年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具体情况,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开展框架协议履约管理的实践经验。
一、交易行为规范化
(一)制定框架协议采购交易规范
《办法》规定征集人要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在交易行为规范化方面,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2023年武汉市政府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交易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通知》面向的对象是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明确了框架协议采购适用的品目范围、入围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第二阶段合同授予的流程步骤和其他注意事项。《规范》面向的对象是入围供应商,明确了供应商的征集规则、入围供应商享有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在与采购人开展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交易活动过程中应该遵守的操作规范,以及中心针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另外,在征集文件和框架协议文本中,中心对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进行了约定,后期会依照该约定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的相关事宜。
(二)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办法》规定征集人要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
基于此,中心将货物类项目的评价指标设置为货物质量、服务态度和物流服务,服务类项目的评价指标设置为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货物或服务质量是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符合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是否存在包装、设计、安装、工艺、材料等方面的缺陷或服务上的瑕疵,是否存在更换或拒绝更换的情形等;服务态度指供应商售后服务是否及时、周到,出现问题是否及时响应、整改等;物流服务指供应商履约是否及时顺利,是否存在逾期交付等情况。
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对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进行打分,成交供应商得分以该供应商所有成交货物或服务项目的得分平均值进行记录,记录规则是单个项目评分为100分,项目由货物或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物流服务(仅货物类)组成,一个成交项目对应一条评分数据。
二、采购流程便捷化
(一)平台功能优化升级
在框架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可以按程序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替换,需保证新产品的质量不低于旧产品、价格不高于旧产品。同时,入围供应商可以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调整代理商名单,征集人应当提供便利。
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交易流程通过电子商城框架协议采购专区(以下简称“框采专区”)完成。为了方便入围供应商、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的操作,框采专区对平台功能进行了细化完善,不仅新增商品更新管理、代理商维护管理等模块,还按照实际采购环节设置项目流程导图和项目流转日志,优化了采购交易数据的搜索功能等。供应商可以直接在线通过商品更新管理模块更新产品参数配置、市场价格、服务标准等,通过代理商维护管理模块上传委托代理书对代理商名单进行调整。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可以快速搜索查看采购信息,根据项目流程导图清晰地了解交易流程,完成采购活动。
(二)入围数据互联互通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办法》规定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为了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电子交易系统和框采专区实现了入围数据的互联互通,即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里的关键信息,例如,价格、货物类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等可以直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推送至框采专区。后期入围供应商仅需对商品图片、产品描述、补充技术参数等信息进行完善,对应商品就可在框采专区进行展示并销售。这不仅避免了入围供应商重复编辑录入货物或服务信息,也规避了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商品上架审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为疏忽。同时,框采专区限制入围供应商以超出响应报价的价格与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开展交易。
(三)交易信息公开透明
中心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征集文件和入围信息,确保公众可以在整个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随时查阅。《办法》要求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目前,采购人和服务对象不仅可以通过框采专区评价管理模块查看各入围供应商评分的详细信息,还可以在首页查看货物或服务的报价明细、详细参数、成交记录等。这些信息都可以为采购人和服务对象选择成交供应商提供参考。
三、框架协议履约管理常态化
(一)宣传落实采购政策
中心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不仅将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工作纪律、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等纳入培训内容,还从解决问题、实务操作层面有针对性地给予采购人合理化建议,提高采购人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深采购人对政府采购工作具体实务的理解,夯实采购人在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开展采购的主体责任。
另外,在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方面,框采专区对于具备节能、环保、节水等认证的商品添加对应标识,并在商品详情页下展示相关认证证书,增加提示语引导采购人开展采购工作,推动绿色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发展,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采购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和通用服务器等产品需求标准的通知,中心针对台式计算机、服务器和便携式计算机在框采专区增加通过安全可靠测评标识,并提示采购人和供应商确保采购商品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二)及时公开成交结果
根据《办法》规定,框架协议签订后,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信息公告。对于以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中心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单笔成交结果公告,2023年共计发布96笔,2024年共计发布98笔;对于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的,中心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框架协议有效期满后,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汇总公告,2023年共计发布32笔,2024年共计发布24笔。
(三)定期审核后台信息
为进一步提升供应商参与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中心梳理了日常咨询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起草并发布了《关于供应商入驻武汉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平台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该通知要求,中心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集中审核代理商名单调整信息,审核结束后新增的代理商在框采专区完成注册即可开展交易,删减的代理商将会被暂停框采专区的交易权限。
另外,中心会根据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对供应商提交的产品信息进行审核。为确保产品信息更新公开透明,避免在产品升级换代中以次充好,框采专区设置了专门栏目展示更新换代产品信息,包括更新前后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价格和技术参数等详细信息。
本文作者卢莉莎,工作单位系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文章发表于《中国政府采购》杂志202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