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12月28日 17:44 浏览数:次 来源:
为美化校园, 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达到校园整治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拟将新城校区锅炉房烟囱拆除。内蒙古工业大学对拆除工程进行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拆除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新城校区锅炉房烟囱
2、工程内容:新城校区锅炉房烟囱拆除
3、拆除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
4.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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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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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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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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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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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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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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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校区锅炉房烟囱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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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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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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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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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拆除后由供应商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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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迁资质,并能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各投标单位和拟派往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具有本工作的施工经验。
1.招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迁资质,并能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各投标单位和拟派往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具有本工作的施工经验。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经办人须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4)项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采购中心只负责对资格进行初审,最终资格由谈判小组负责认定。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
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国资处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教研楼422
邮政编码:010051
联系人 :任耿华 段喜平
联系电话:0471-3825180
内蒙古工业大学国资处
2016年12月28日